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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基本資料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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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國醫(yī)療器械產品注冊與批準
韓國醫(yī)療器械法規(guī)
醫(yī)療設備受 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(MFDS)的監(jiān)管,其目的是通過對韓國人民每天所面對的醫(yī)療設備進行徹底的安全控制來保護和促進公眾健康。醫(yī)療設備受《醫(yī)療設備法》的約束,。
韓國醫(yī)療器械注冊與批準
醫(yī)療器械分為四類,,即I,,II,,III和IV類(I是**風險,IV是**風險),。
MFDS對某些設備有特殊的測試要求,。通常使用的**項要求韓國認可的測試實驗室進行驗證測試。但是,,如果測試方法不符合韓國的測試要求,,則MFDS不接受國外測試報告。
由韓國MFDS認可的實驗室進行的本地類型測試
除文檔外,,根據設備的風險和類型,,可能需要進行特定的臨床研究。
MFDS對海外生產基地的審核
除了產品注冊,,MFDS還控制著本地進口商,,分銷商以及海外制造基地的質量管理體系。
MFDS要求提交“技術文件”以認證和批準醫(yī)療器械,。
原則上,,I和II類設備由“醫(yī)療設備信息和技術支持中心(MDITAC)認證”,“美國醫(yī)療設備安全信息研究所(NIDS)和III和IV類設備由MFDS批準”,。但是,,以下類別中的I類和II類設備必須經過MFDS批準。
>需要臨床測試報告的產品
>與數字醫(yī)療相關的產品(例如遠程醫(yī)療系統)
>未定義的名稱和分類規(guī)
>與藥品等結合
1.技術文件
與醫(yī)療設備質量有關的文件,,例如性能和安全性等。
其中包括有關“預期用途”,“作用機理(MoA)”,,“操作(功能)結構”,,“原材料”,“使用說明”,,“測試規(guī)范”等的信息,。
2.技術文件分類
技術文件由“申請表”和“補充證據”組成。是否強制提交“臨床試驗報告”(作為“補充證據”的一部分)決定了應遵循的申請程序,。
2.1一般技術文件審查
如果設備與合法銷售的設備基本相同,,則不需要“臨床試驗報告”。
2.2安全和有效性審查(SER)
徹底審查了包括“臨床口頭報告”在內的技術文檔
※如果“預期用途”,,“作用機理(MoA)”和“原料”等差異會嚴重影響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,,則需要“臨床試驗報告”
3.上市前批準
一*(通知)
II類(認證,批準)
III,,IV*(批準)
醫(yī)療器械分類
根據對人類健康的潛在風險分為4類(Ⅰ?Ⅳ)
與GHTF / IMDRF規(guī)則協調一致
根據“醫(yī)療設備和按產品分類的產品分類規(guī)定”和“體外診斷設備和分類的產品分類規(guī)定”,,對2109項醫(yī)療器械項目進行了確認,但IVDD(體外診斷設備)和225種IVDD項除外,。